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实行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对阆中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阆中市生态环境节能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网上公示。报告表已经由四川省技术评审专家库水土保持专家签字同意。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
一、公示内容
阆中市生态环境节能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阆中市生态环境节能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街道汉王祠路,线路呈东西走向,西接莺花路交叉口,东至淳风大道。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城市次干道473m(60m宽,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配套排水、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建设单位:阆中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清满
联系电话:18990765656
电子信箱:416500349@qq.com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阆中市绿源生态技术咨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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