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阆中石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由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906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阆中石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06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市自规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阆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langzhong.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阆中石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0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阆中石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906号)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