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阆中生态环境局发布重要公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该局于5月19日对广东新熠杰(阆中)电容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5月21日至6月4日(10个工作日)。
该项目选址于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江南街道七江大道1号,租赁阆中市华胥建设有限公司约9000平方米已建厂房。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6万元,占总投资2.15%。项目将购置冲床、自动清洗机等设备,配套建设50条电容器生产线及5条铝壳、导针等原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容器10亿支、铝壳4亿个、导针5亿对的生产能力,铝壳和导针用于本项目生产,不外售。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已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阆中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要求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在环保措施方面,施工期要全面落实施工环保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企业要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