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1日11时许,蒋某驾驶一辆蓝色无牌照轮载货汽车,窜至本市龙泉镇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外,用车尾撞击路边一宣传广告牌,将该宣传广告牌撞坏。
当日19时许,蒋某见广告牌损坏不严重,其又到现场采取手持榔头敲击的方式,将广告牌内灯箱损坏,价值贰仟余元。
蒋某脾气有点大,但又是什么事让蒋某做出如此行为的呢?原因更可笑。据了解,蒋某因私占国家土地作为自己的车位,被告知行为不可取后,却不服气,于是才有了这般行为。最终,蒋某也因自己的“任性”拘留10日!
蒋某任性的代价,有点大,阆中公安温馨提示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只能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