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市公安局处理了一起涉及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违法活动的案件,当事人陈某虽未从中获利,但仍因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此事件为公众敲响了防范电信诈骗、警惕新型违法手段的警钟。
误入歧途:受蛊惑架设“手机口”
陈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通过境外加密聊天软件“飞机”与诈骗“上家”取得了联系。“上家”以某种利益诱惑或误导,让陈某参与到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的活动中来。陈某法律意识淡薄,未能识破这背后的违法本质,竟使用其爷爷实名认证的电话卡,架设起了所谓的“手机口”,为诈骗分子提供了通信支持,整个过程持续了约40分钟。
违法必究:零获利仍受行政处罚
在陈某的认知里,自己没有从这次行为中获得一分钱,或许觉得并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然而,法律并不会因为是否获利而忽视违法事实的存在。陈某架设“手机口”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的行为,已经为电信诈骗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违法事实。阆中市公安局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依据法律法规,对陈某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
深刻警示:增强防范与法律意识
这起案件给广大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方面,要增强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如今,诈骗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境外加密聊天软件往往成为他们组织违法活动、逃避监管的工具。公众要谨慎使用各类网络聊天软件,不轻易与陌生网友交流,更不能随意参与不明来源的活动。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律素养。任何看似“轻松获利”或“无关紧要”的行为,都可能隐藏着法律风险。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无知,而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