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执法”得民心。该所一是将所办案件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结案等均向社会、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知晓工商部门的执法过程;二是公开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即根据案件的性质、违法事实、社会影响等,向当事人公开个案处罚的法律、法规条款,让当事人了解工商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推行处罚约谈制度。就是在上报市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前,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让当事人享受充分陈述、申辩的权利。由于“阳光执法”,该所甚至还出现了案件尚未终结,当事人就要求预交罚款的现象。
截至目前,今年河溪工商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8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入库率达到100%。所办案件,无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