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笔者从阆中市水产局获悉:该市七里办事处渔民李某因为采用破坏性极强的“白袋子电刮网”方式打鱼,被群众现场挡获。该市水产部门于20日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李某的违法捕捞工具,并处罚款4000元,其打鱼船只也正在接受阆中市公安局水上治安管理大队的处理。
据了解,多年从事打鱼捕捞作业的李某于6月16日晚10时许,用自己改装的电鱼网和船只在阆中市嘉陵江河溪段进行电鱼作业被群众举报。当渔政、水上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赶赴现场时,发现李某打鱼用的船只带有电瓶和发电机,捕鱼所用的渔具也是水产部门严禁的电网,当晚李某采用此方法打鱼的种类有鲫鱼等。据水产部门人员介绍,这种“电鱼”方式对渔业资源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同时这种打鱼方式也十分危险,船只上的人遇到溅起的水花,很有可能被高压电击中而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