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获悉,经专家评审,我省拟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445个对象命名“国家森林乡村”。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阆中市、高坪区、顺庆区6个县(市、区)共16个乡村入选推荐名单。
据了解,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